致各位供应商:
目前因有个别厂商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清退本单位退货,导致此类滞退商品,长期占压物流中心场地并增加了管理的工作,为保护双方利益不进一步受损,及时清退此类库存,根据全日通物流代送协议的相关约定,提醒供应商如何取得退货的相关信息,接到退货通知后,请按合同约定的退货作业时间及规定,尽快到丹尼斯物流退货库办理退货手续,对于逾期未退货的将按合同约定内容进行相关处理。
一、 供应商退货查询方式:
1、15天以内查询退货步骤:
进入供应商用户-库存资料-退货区库存查询-退货商品内容明细(退货门店、退货品名、退货金额等)
2、15天以后查询退货步骤:
进入供应商用户-进货资料-进货退货单据查询-退货商品内容明细(退货地点:配送中心、退货日期:第16天出库日期、退货单号、退货金额等)
二、 合同内约定退货作业时间及超时处理提示:
1、 一般商品:供应商应自本公司网上显示退货信息之日起15天内办理退货手续(网络查询退配订单确认之日算起),逾期不办理的,本公司从逾期日第16天起每日按退货商品金额的0.5%收取场地占用费和管理费,逾期一个月内还未退走的商品,本公司将有权对这些商品账务做出库退厂处理,实物转入退货代管理作业,从“交运系统”转入“供应商退货代管理系统”,从转入期开始收费,按退货金额的0.5%每天收取代管费。60天后仍未来办理的,本公司将有权对这些商品做出报废或其他处理,此类滞退商品,每天会以电子签呈形式报告采购,由采购在一周内给出处理意见:A、代管费高出或等于商品价值,转大卖场营业部处理,B、代管费低于商品价值,扣除价值相当于代管费后的商品,其余商品以发货运或邮寄方式退还厂商,费用由厂商自行承担。如采购一周内仍未回复处理意见,由物流部室主管直接报告大卖场事业部领导予以处理。
2、 易腐坏、变味、变质商品:如果该批商品退货金额在100元以内商品,供应商应自本公司网上显示退货信息之日起7日内办理退货手续,逾期未退的,本公司有权对商品做报废处理。如该批商品退货金额高于100元的商品在15日内办理退货手续,逾期未退的,本公司有权对商品做报废处理。
3、直送商品: 厂家直送商品退至配送,本公司按其他物流公司当时市面价每件5—10元收取费用。如逾期(7天内)没有来办理退货的按上面两条执行。
4、 专柜商品:专柜商品退至配送,本公司按其他物流公司当时市面价每件5—10元收取费用,如该专柜厂商和丹尼斯集团的其它单位签订合同时含有本部分配送费用,本公司不再收取(采购需把合同传真至物流中心退货库备案)。
5、 已约仓厂家未退货商品:前一天已约仓厂家,当天未到退货库办理退货,本公司按退货商品件数,从第二天起每件收取场地占用费和管理费3元/件/天。
6、 在上述情况下,因商品处理所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应由供应商承担。
7、 供应商自行承担逾期退换商品损失毁坏的风险,所造成本公司人员、财产或第三者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
8、 自营商品逾期无法退换货商品处理办法:提报采购在10内给出处理意见,配送中心依据此处理意见在最短时间内做出处理。
9、为了使公司和厂家的利益不受损失,所有厂家在退货前,必须先准备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证件不全者,本公司将有权不退,请配合!